一、案情简介陆先生与高女士协议离婚,离婚协议书载明,2个男孩由陆先生抚养,高女士出1000元抚养费(每月),女方有探视权,无共同财产。后陆先生因高女士未支付抚养费,以两个孩子名义将高女士起诉至法院。二、法院裁判一审法院判决高女士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。三、律师点评一审法院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“离婚后,一方抚养的子女,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,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,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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