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审判长、审判员:被告人****的辩护人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***律师对本案发表如下意见:一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****犯贩卖毒品罪的罪名无异议二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****有如下量刑情节:1、被告人****应属从犯,在量刑时应当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一、本案应查清被告人****卖给杨毅凡的毒品从哪来?也就是****的毒品来源,还应当查明所得毒款去处。若能查明这两个问题,就能印证****供述的真实性。虽然不查清****的毒品来源和毒款的去向不影响定罪...
201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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